我省出台《意见》加强和改进土地资源保护利用

来源 郑州日报

2023-12-03 06:52:28

我省出台《意见》加强和改进土地资源保护利用

推动实现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双赢”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12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资源保护利用推动现代化河南建设的意见》印发,统筹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提升支撑保障现代化河南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到2025年耕地保护面积稳中有升

《意见》明确,到2025年,各级政府土地资源保护利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明显增强,增存挂钩、批供联动、节约集约要素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更加高效,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前清后增”得到根本扭转,耕地保护面积稳中有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明显下降,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土地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耕地保护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低于全国平均值,人均城乡建设用地大幅降低,人均城镇建设用地稳中有降,全面形成支撑实现“两个确保”奋斗目标的土地资源保护利用体系。

优先保障高质量发展空间

锚定高质量建设、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的目标,《意见》指出,聚焦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先进生产力布局,发展空间向“一主两副”中心城市、郑州都市圈、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发展质量高、效益好的地方集聚,重点支撑航空港区、豫东南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省级以上开发区和中原科技城、“中原农谷”等创新平台发展,重点保障省重大项目空间需求,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

发挥规划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引领作用,打造“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推进“一老一小一青壮”全龄友好社区建设。

支持郑州市、洛阳市、航空港区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确定规划指标、管控要求和激励性实施措施,引导各类资本积极参与建设和利用。

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实行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实施和监管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法定程序,严禁违规编制、擅自调整规划,不得以城市设计、工程设计或者建设方案等非法定方式擅自修改规划、违规变更规划条件,不得以其他规划替代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规划审批依据。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保护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

《意见》要求,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各级对本行政区域的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对耕地保有量、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重大问题,按照国家及我省规定实行“一票否决”,严肃问责、终身追责。

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挖湖造景以及种植草皮等其他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到2025年盘活批而未供土地110万亩以上

《意见》还提出,要大力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除生产安全、工艺流程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应使用或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生产,多层标准厂房原则上不低于三层。

国家级开发区和省辖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省级开发区,多层标准厂房项目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5、建筑密度不低于40%;县域范围内的省级开发区,多层标准厂房项目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2、建筑密度不低于35%。

分类引导旧工业区(老厂区)、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旧商业街区、城中村、历史风貌地区、整体外迁高校老校区等各类功能区域有序更新。

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增存挂钩、批供联动、控新治旧、标本兼治”长效机制,推动用地方式向以存量为主转变。压实市、县级政府主体责任,落实盘活处置任务,2023年至2025年,盘活批而未供土地110万亩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90%以上。

鼓励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农房复合利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意见》明确,要依托“土地豫选云”平台构建土地供需“云上”互动机制,完善市场规则和价格形成机制,实现供需信息公开透明、供需双方择优竞选、土地市场充分竞争。加强产业用地政策支持,探索产业用地地价与产业绩效挂钩。

实行建设用地自动化智能审批,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审查流程。大力推进“标准地+承诺制”联动改革,逐步提高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比例,推行“带项目”“带方案”“带施工图”出让,加快实现“拿地即开工”。

在保障产业用地、建设用地的同时,《意见》也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空间,每年安排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鼓励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农房复合利用,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产业。

记者 袁帅

编辑:王静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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